艺术论文:“味”与“美”——西方“味觉”审美化历程探析
来源:未知 2021-02-18 10:58
在西方美学史上“趣味”一直是重要的美学范畴。从古希腊谚语“口味无争辩”到洛克、哈奇生、博克、康德等人的探讨,都在丰富“趣味”的理论内涵。从词源上,“趣味”一词在西
艺术论文:“味”与“美”——西方“味觉”审美化历程探析
在西方美学史上“趣味”一直是重要的美学范畴。从古希腊谚语“口味无争辩”到洛克、哈奇生、博克、康德等人的探讨,都在丰富“趣味”的理论内涵。从词源上,“趣味”一词在西方各语言中第一本义是“味觉”、“口味”,其次才是引申义。从西方“趣味”的审美发展中可以看到,趣味凭借着味觉的隐喻义进入审美之后,便与之渐行渐远。在西方所谓的“趣味”已经和“味觉”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联系,人们用大量的篇幅讨论审美趣味、审美趣味的标准等问题,却极少人探究“趣味”本义“味觉”的问题。在西方“味觉”为何会被叛离审美,这是本文想要讨论的问题。
1. 味觉与审美的共性
在西方,17世纪末、18世纪初,“趣味”才成为关于审美判断的术语,之前,它被用来指代各种与味觉相关的感觉,未与审美发生直接关联。“趣味”作为一个最初与哲学无关的感官术语能转化成一个关于审美判断的术语,说明其本义“味觉”与美感之间有一定共性。
关于味觉与审美之间的关系,早在人类审美意识萌芽的时候就已经紧密相关。关于原因,李泽厚曾多次作出明确解释。“根本的原因在于味觉的快感中已包含了美感的萌芽,显示了美感所具有的一些不同于科学认识或道德判断的重要特征。首先,味觉的快感是直接或直觉的,而非理智的思考。其次,它已具有超出功利欲望满足的特点,不仅要求吃饱肚子而已。最后,它同个体的爱好兴趣密切相关。”[①]由此我们甚至可以明确认为,味觉作为一感官术语之所以能进入到审美的范畴,就是因为人们在品尝某种食物时所产生的味感和人在欣赏艺术时获得的的审美感受之间具有相通之处论文发表。
首先,味觉与审美都具有主观性。不同的人对味觉感受的喜好是不一样的,即使是面对同样的食物,不同的人也会出现不同的感觉。审美经验亦是如此。卡希尔说:“如果我们说,两个画家在画‘相同的’的景色,那就是在非常不适当地描述我们的审美经验。从艺术的观点来看,这样一种假定的相同性完全是由错觉产生的”。[②]换句话说,即便是两个人面对同一个审美对象,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得到相同的审美经验。还有一点就是味感和美感都带有直觉得到的非理性的因素,这也使得味觉被引入到审美之中成为可能。
其次,美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是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创立,他最初用“Aesthetics”来表示美学,这个词的原义其实就是“感性”。休谟在《论怀疑派》中就曾经说过,美不属于某种先天的价值,也并非对象的特定属性,而是某种形式在人心上所产生的效果。[③]对美的判断不存在固定不变的客观衡量标准,只能是以主体的感觉为标准。而味觉本身是感性的,它可以用来形容审美经验的感性特质。
从感知的敏锐度上讲,我们的舌头和上颚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对食物做出判断。而审美鉴赏力同样对事物的优劣十分敏感,可以迅速判断出我们应该是追捧还是采取愤慨的态度。
2. 审美对味觉的叛离
考斯梅尔曾说,“使用‘趣味’这个词指称一种辨别美与其他审美性质的能力的确是有趣和自相矛盾的,因为字面意义或者说味觉意义上的趣味基本上被排除在欧洲启蒙哲学中出现的趣味理论的主要论题之外了”。[④]这句话准确的说明了味觉之义与审美理论之间的差异。2.1西方美学中的官能等级划分
在西方哲学传统中,美学家们习惯上将感官进行层级划分,形成了一种灵肉分离的感官审美理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西方审美意识中对于五官的等级关系上,存在着明显的断裂和等级制的倾向,扬视听,贬嗅、味、触,视、听被普遍认为是一种接近心灵的“理论感官”,嗅、味、触三觉被普遍认为是动物或官能性的感官。[⑤]这一传统从古希腊时期就开始,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指出,“视觉和听觉的快感就是美”,他认为视听这两种感官是具有神性的,可以掌握到美的理性内涵,但是其他包括味觉在内的三种感官直觉却都是不会与审美发生直接联系。亚里士多德则更是提出一套更为复杂的感官等级制,在亚氏那里味觉作为仅次于触觉的感官,仅仅是所有生物为了生存必须有的。所以说在西方美学传统中,仅有视觉和听觉是可以进入到审美的范畴之内的,味觉在内的其他三觉是被西方哲学界所排斥的。
2.2西方理性至上的思维传统
西方一直是重视理性分析,推崇对客观的追求,反对主观介入。在审美领域中,对于依靠感官知觉来得到的感性经验并不是十分信任,对五觉有着严格的排序,依次是视、听、嗅、味、触。这一排序的标准就是他们的理性程度,即它们认识作用的客观性。
味觉更是被看做是纯粹的感性感官,不能准确把握客观对象,无法形成真理,处在人类感官世界的底层。因为味觉是一种和人的欲望有着天然联系的感官,当味觉这一感官想要发生作用获得感性经验时,感性经验必须通过他们与客观对象的充分的接触来获得,就是说人的味觉一定必须要充分的直接的介入客观对象之中,呈现强烈的主观性,这是快感。柏拉图曾经对“气味”做出判断,他说认为因为气味的构成缺少确定的原始图形之数,故而无法命名,但是却可以分成两组,唯一区分的条件即是惬意的和不惬意的。这也就是说味觉缺少客观的性质,有的只是惬意与否的主观性质。这一传统在康德这里也得以延续。
康德将人类的五种感官分为内部感官和外部感官,并对五种感官进行排序和审美判断。具体来说,因为视听触这三觉的客观性要大于主观性,故而将这三类归为一类,味觉和嗅觉归为另一类。我们根据康德的理论可以清楚知道,人可以通过直观能力来获得感性杂多,感性杂多可以藉由知性和想象力来形成一种表象,诸多的表象力可以形成一种新的表象,这些表象可以直接给人带来美的感受,这就是视觉和听觉能够给人带来美感的原因。在这个过程中,视听两种知觉能够形成对象的表象,反之,由于味觉与嗅觉主观性大于客观性,则不能够形成这种具有审美意义的表象,这一观点与柏氏与亚氏的观点并无差别。[⑥]
康德的这一结论是在审美无功利性这一论题下得出的。康德严格区分享乐的快适和美感,审美应该是被普遍认同的。“在这里,前者只是做出私人的判断,后者则据称是作出了普适性的判断,但是双方都只是在对象表现愉快与不愉快的关系方面对对象做出了感性的(而不是实践的)判断。”[⑦]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缺这样的体验,我们经常会形容说“我认为这很好看”、“这很美味”,在康德看来,这些体验都与审美无关。因为在这其中,不仅是带有个人主观意味,我们还能看到其中夹杂着利害关系,这样就不如鉴赏判断(趣味)那么纯粹。“味”便与审美的无功利与普遍性渐行渐远,康德也借此否定了味觉的可审美性。
综上所述,味觉作为一种生理感官,是背离西方的审美传统的,尽管它们曾发生过短暂的关系,但是很快被西方传统镇压。味觉经验不具有审美能力是构成整个西方哲学问题的假定前提,影响至今。
结 语
味觉与审美在主体性、非理性、重感性等方面的相似性,使得西方“趣味”概念可以进入到审美。但是当味觉被脱离“趣味”之后,味觉便失去进入审美大门的砝码,在西方美学上味觉经验不具有审美能力成为定论。仔细思考西方对味觉审美的否定态度或许太过偏颇。就审美可能性来说,味觉、视觉、听觉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味觉也可以荷载文化、传递精神内容,成为一种审美经验。我们从中国的“味论”中可窥探一二。《礼记·乐记》中有“遗音遗味”一说,味觉在满足口腹之欲的快感之后会产生更深层次的愉悦感。在老子的“为无为,事无事,为无为”一说中,“味”的概念已经从单纯的生理活动上升到了精神活动的领域,成为一种不被欲望和对象束缚的审美感受。
这个时代艺术形式更加多样,审美包容性也越来越强。对味觉的解放和进一步探索扩展到审美领域,人类对自身感官与感性有一个更深刻的了解,特别是对西方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希望人们在面对种种选择和审美时,能够打破框架,重视感觉,依据味觉及类似的审美形式,找到自己的心之所向。